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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围棋胜负的确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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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6 20: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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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到底是以什么方式确定胜负的呢?

事实上围棋应当没有计数规则,以吃光为胜,一方无法着子负。

如果走成一方除自填死外无法在盘面着子,结果一样吗?一般来说是一样的,因为盘面是在缩小的,越小越难做活,做不活,对方不过是收气提,再收提,结果也是这一方被提光。没有多出眼来。当然如果有人又在这里让对方活,还先把自已的可以填的眼和空也填了,让对方来提自已是另外一回事。如此说来,这种情况的结果也就与吃光没什么区别了吧。

而这种被称为眼棋的局面是所有现有规则都能走到的。

现在的问题就变成了虚手和弃权到底有没有,和可不可以用的问题。有的结果是眼多的一方把一块棋中多于两个的眼也填上了,也还是能填上的多出来了吧。这多出来的不就是子吗?何况古棋从来没有说有可以弃权的说法,那就应该是古人认为算你填上和下到一方只有自填一手时多出的眼结果是一样。不讲弃权和虚手,这样算就行了吧。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被逼自填死的一方是不是子多的一方。如果想一下,棋是一方一手下的,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是眼多的一方以前被提过一块棋,也就是说,大块而眼少的一方可能先填了自已的空,这和现在的收官都是矛盾的。当然出现大失误,让被提方提少数孤子成大量的眼也可能,但同样要配合,这种可能性也小。如此,眼多方一般也是子多方。

不管眼多,还是子多都是这一方胜。把多余的眼填上也一样。如此计活子与眼棋的区别事实上也不大。我想古人应该就是如此来的。

然后是数目法,加上不能弃权的原因也可以理解提对方死子两目的原因,也是对方对应着手,而你多出一个提出的点为眼可以填,当然提一个子多一个。还棋头法还是有比数目法在数上的好处的。这中间所出的问题几乎都是如有双方无法理解的失误(后失误方还得连续失误),故意地互相自杀才可能出现,事实上在其他棋类中种情况也是可能会出现的,并没有人提出要禁,还把它作为终局的标志。如此所有问题就可以理解了。

一切问题应该都有源头,明白了也就好办了。数棋是中盘形势判断后确定胜负的延续,一开始是一些高手发现,并用于形势判断,后来当两人都判断结果,就心照不宣地提出映证。一致就结束,形成协议终局形式。

数棋法,是初级形势判断,相对于现在的复杂的数目法。而且相对好学,所以会走棋就用数棋法了。在现在学棋的人真的没有新手问为什么不下了?我记得是有的。在没有基本活型观念时的棋可能我们难以想象吧。两眼活是最初级的活型,解释我记得也是不能一次下两手提才活的吧,实际上就是要有两个不能同时入的气点。

还想到一点,还棋头和扣眼的操作实在也是在连空数后,而这个步骤在多数时候都因数出来的差距已经太大了,我想一般对局差在五个以上是大多数,块差大于五不可能太多。所以数的差时,这一步省略了。包括收后问题也是数出的差大于了一也就不必做,记录下来的就是省略了这些步骤的结果了。就象现在的中盘胜,记录下来就是这样,总不能因此说中盘胜是一种规则吧。日本人可能也是因为没有见着数出差小的时候的步骤,就以为本来就没有的。同样对大多数一般棋手来说,下棋差距都大于块差和收手的一子。一看没必要也就不做。这样也就是大多数时候和什么"空属邻子"也一样。不同的就不多了,原理说明,不能确定就补上这一步,差还是在一两子,要么数单官数来算,要么走一下,双方轮流,谁多一步太简单了。修正就完了。对现在的官子定胜负高手们来说,可能没多少可省略的步骤。但好处是清楚,没有投票来解决问题和永远说不清的地方。

总结:

围棋胜负的确定就是无法着子方负.是胜负的标志。

所有数棋规则实际上是数棋方法,都是建立在协议终局的基础上。

弃权和虚手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只不过是另类的解释工具,同样的还有地、目、永久子等。

棋局的循环不是规则禁止的。禁全同没有道理。其他棋类也没有禁全同,当然也不会作为事实上结束的标志。

棋局中真正作为问题的循环是相互竞争的劫类循环。古规则只禁直接互提。实际上大多数这类循环不影响数棋。

帖目和收后不是围棋规则,只是比赛附则。顺便说一点,收后问题是与如何终局相关的,计算谁收后都不是那么好说的。

本文作于年初,今再改而成。其中问题定然不少,还可多讨论。

还相到数目法早于还棋头的数子法可能正在于,数目法就是眼棋直接变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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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4: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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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1 14: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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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01: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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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22: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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